事件: 麗江土府改土歸流
| 事件經過:
麗江土府位于云南西北部。自明初始,這裏一直是土司木氏的世襲領地。木氏傢族自設關隘,“出入者,非木公命不得擅行”,就連進行派來的官吏亦不得竟達。他們魚肉鄉裏,對土民進行殘酷剝削。他們還壟斷學間,不許土民子弟讀書。木氏本族歷代重學問,而且在雲南土司中亦屬佼佼者,但其“慮民用智而難治,因如秦人之愚黔首,一切聰穎子弟俱抑之奴隸中,不許事詩書。”直到康熙四十年(1701),麗江府流官通判題請建學,仍遭到木氏的百般阻撓,“事幾寢”。因此,對於麗江土府,清政府早已列為改流對象。雍正元年(1723)八月,麗江土知府木興病故,雲貴總督高其倬抓住時機,立即嚮雍正帝建議:土知府木興雖病故,但其罪未懲,現族屬又不能管理地方,不如趁此改土歸流。得到了雍正帝的批準。麗江府改流以後,從土司莊園內放出奴僕二千三百四十四人。這些奴僕聞知改流,都主動嚮官府請求交納丁銀,承擔賦稅,“以等齊民”。清政府還清查出土司田地七百九十頃八十九畝,有些作為官田,有些歸還農民,也有些分給原來無地的奴僕。同時,宣佈廢除土司苛派達二萬餘兩。麗江府的學校也在改流後得以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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