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驅逐傳教士

國度: 中國  

朝政: 清代

國君紀年: 清世宗雍正元年

事件類型: 熱門

開端時間: 1723年十二月17日

終結時間: 1723年  

地點: 中國

事件經過:

  雍正帝繼位後,西方傳教士在各地的活動更加猖狂,有個別傳教士甚至插手皇室的內部鬥爭,支持允禟、允禵等人,這就促使雍正帝下决心禁教。雍正元年(1723)鼕,浙閩總督覺羅滿保重新提出查禁傳教士的建議,他說,西洋人在各省行教,人心漸被煽惑,請把他們中通曉技藝又願為朝廷效力的人送到北京,其餘一律查出,送到澳門。(1724)十二月十七日,禮部研究了覺羅滿保的建議,認為除將傳教士驅至澳門外,各省天主教堂應改為公所,對誤入其教者,嚴行禁飭。雍正帝批準了這一建議,並要求各地給傳教士半年期限,令他們到澳門集中。命令下達之後,各地進展不一,亦有行動遲緩者。但是,這次的驅逐傳教士對天主教是一次較大的打擊,各省大小教堂,大多被毀,其房屋院落,或改為倉廒,或改為書院。順天府一些屬縣的教堂,改為官所,京都之北堂,也改為了病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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