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削除乐籍
| 事件经过:
清初,在山西、陕西一带有一种乐户,世代充当官府乐妓,属于贱民之列。雍正元年(1723)三月,监察御史年熙上书奏请开豁这些乐户的贱籍。山、陕乐户的祖先,是明朝永乐帝夺天下时追随建文帝,而不肯归附的官员。永乐帝得天下之后,惩治了这些官员,并将他们的妻女罚入教坊司,充当乐妓,世代相传,久习贱业。他们不仅没有正常良民的合法身分,而且还经常还不断遭到地方绅衿恶霸的蹂躏。以至数百年来不能跳出火坑。年熙说这些人本是忠义之士的后代,压为贱民,无由自新,请求开豁他们的贱籍,准许改业从良。雍正帝认为这个建议很好,遂交下讨论。诸王大臣议复:压良为贱,前朝弊政。我国家化民成俗,以礼义廉耻为先,似此有伤风化之事,亟宜革除。雍正帝同意了王大臣们的意见,于同年(1723)四月十九日下令除山西、陕西教坊乐籍,改业为良民。在削除山、陕乐户的同时,雍正帝还命令豁除京中教坊司乐户,另选精通音乐的良人充当教坊司乐工,从事演奏。从此,教坊司的乐人改变了籍属,成为良人的正式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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