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清政府首在西藏驻军
| 事件经过:
康熙六十年(1721),清政府在第二次用兵西藏取得胜利以后,决定加强在西藏的施政措施。二月二十八日,抚远大将军允禵疏言:西藏虽已平定,驻防尤属紧要。他报告了在西藏的清军以及西藏地方官员的情况。于是,清政府决定:派满洲、蒙古以及绿旗兵,总共四千名驻扎西藏,由公策妄诺尔布置理定西将军印务,统辖驻茂兵马,额驸阿宝,都统武格俱参赞军务。这是清政府在西藏驻兵之始。此外,因为空布地方的第巴阿尔布巴首先归附,同清军一起取藏,阿里地方的第巴康济鼐截击准噶尔军回路有功,均封为贝子,隆布奈亲身归附清政府,授为辅国公。清政府决定以阿尔布巴、康济鼐、隆布奈以及达赖喇嘛的总管扎尔鼐等四人为噶布伦(意为政务官员),联合掌政,以康济鼐为首席噶布伦,组建西藏地方政府。西藏地方政府官员由清朝中央政府任命,这既消除和硕特蒙古汗王在西藏的影响,也改变了以往第巴一人独揽大权的局面,加强了对西藏地方的直接管理。在招抚里塘、巴塘以后,清政府又接受了四川总督年羹尧的意见,把里塘、巴塘划归四川省,由四川统辖。清政府还在打箭炉至拉萨沿途设立驿站,密切西藏与内地的联系。早在康熙四十八年(1709),清政府就曾派侍郎赫寿前往西藏,协同当时的拉藏汗输事务,这成为清政府向西藏直接派遣办事官员的开端,后来发展为驻藏大臣制度。康熙朝中晚期采取的上述措施,加强了清政府在西藏地区的施政。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