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清政府首在西藏駐軍

國度: 中國  

朝政: 清代

國君紀年: 清聖祖康熙六十年

事件類型: 熱門

開端時間: 1721年二月28日

終結時間: 1721年  

地點: 中國

事件經過:

  康熙六十年(1721),清政府在第二次用兵西藏取得勝利以後,决定加強在西藏的施政措施。二月二十八日,撫遠大將軍允禵疏言:西藏雖已平定,駐防尤屬緊要。他報告了在西藏的清軍以及西藏地方官員的情況。於是,清政府决定:派滿洲、蒙古以及緑旗兵,總共四千名駐紮西藏,由公策妄諾爾佈置理定西將軍印務,統轄駐茂兵馬,額駙阿寶,都統武格俱參贊軍務。這是清政府在西藏駐兵之始。此外,因為空布地方的第巴阿爾布巴首先歸附,同清軍一起取藏,阿裏地方的第巴康濟鼐截擊準噶爾軍回路有功,均封為貝子,隆布奈親身歸附清政府,授為輔國公。清政府决定以阿爾布巴、康濟鼐、隆布奈以及達賴喇嘛的總管紮爾鼐等四人為噶布倫(意為政務官員),聯合掌政,以康濟鼐為首席噶布倫,組建西藏地方政府。西藏地方政府官員由清朝中央政府任命,這既消除和碩特蒙古汗王在西藏的影響,也改變了以往第巴一人獨攬大權的局面,加強了對西藏地方的直接管理。在招撫裏塘、巴塘以後,清政府又接受了四川總督年羹堯的意見,把裏塘、巴塘劃歸四川省,由四川統轄。清政府還在打箭爐至拉薩沿途設立驛站,密切西藏與內地的聯繫。早在康熙四十八年(1709),清政府就曾派侍郎赫壽前往西藏,協同當時的拉藏汗輸事務,這成為清政府嚮西藏直接派遣辦事官員的開端,後來發展為駐藏大臣制度。康熙朝中晚期采取的上述措施,加強了清政府在西藏地區的施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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