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亢珽起义失败,清廷立案审理

国度: 中国  

朝代: 清代

国君纪年: 清圣祖康熙五十六年

事件类型: 热门

开端时间: 1717年5月8日

终结时间: 1717年  

地点: 中国

事件经过:

  康熙五十六年(1717)五月,河南宜阳知县张育徽横征暴敛,苛虐百姓。该县民人亢珽、亢珩等联合渑池人李一临聚众神垢寨起义,劫永宁知县高式青入寨。阌乡县民人王更一也因知县向澄预征钱粮,聚众围县城。八日,清政府得到河南巡抚张圣佐题报,知亢珽所部已直抵宜阳县城附近,张圣佐已发抚标兵三百名,会同镇标兵前往剿捕,康熙帝命张圣佐,要严拿惩处。七月二十七日,康熙帝就河南亢珽等聚众起义事晓谕大学士等:此盗案要源,因宜阳县丁忧知县指称军需科派,预征明岁钱粮,又以道官瘦马分给逼养等情由而激变。亢珽等将知县拿去,官兵往战,攻城破寨,始将知县救回。擒贼兵丁贻累于民,又将村庄放火,此皆原任巡抚李锡任内之事。李锡居官固属不堪,但此贼不尽拿获,断乎不可。著刑部尚书张廷枢、内阁学士勒什布乘驿急往,严加查获详审。一面正法,一面奏闻。二十九日,河南巡抚张圣佐疏报拿获王更一等。康熙帝又谕示勒什布:此事起端缘由,如何渐致滋蔓,要尽行详察。借口军需科派,预征来岁钱粮之丁忧知县,如果属实,即行拿问。八月二十四日,河北总兵官冯君冼疏言:宜阳、阌乡、渑池等处“奸民”聚众拒捕,官兵破寨,“贼首”亢珽逃匿,“党恶”王更一已获,余众俱散。十月二十三日,就河南亢珽起义之事康熙帝又谕示大学士、九卿等:今天下承平日久,民生疾苦,事无大小,尔等都要留意。不可认为太平之时,区区小事无妨碍。凡事都是由小孳大。自古以来,无不以蒙蔽偾事。今河南“盗”亢珽所据神垢寨,就是李自成据以“作乱”之地,枪炮兵器都在。亢珽事总由巡抚李锡、知府李廷臣、知县白澄等居官不善,行止不端,逼迫人民,以致于此。康熙五十七年四月十一日,清政府处理河南亢珽起义案。经尚书张廷枢等审理,刑部议复,除亢珽自缢外,王更一、李一宁等十五人照谋叛律立斩,为从梁必贵等十五人绞监候,协从尚可务等二十四人及亢珽之弟亢珩发三姓等处给披甲人为奴。十二日,清政府又对河南科派激变各官进行了处理:阌乡县令白澄以火耗等项派取银六万五千两,宜阳令张育徽以马价等项派取银四千零五十两,均拟绞监候;河南府知府李廷臣私派滥征,出兵时伤良民,拟斩监候;原任巡抚李锡激变地方,应斩立决。以上诸人均已发往甘肃效力,事完后另结。现任巡抚张圣佐未将情形及时奏闻,布政使张伯琮、总兵官冯君洗缉捕不力,均革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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