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清政府新定禁海政策

国度: 中国  

朝代: 清代

国君纪年: 清圣祖康熙五十五年

事件类型: 热门

开端时间: 1716年10月25日

终结时间: 1716年  

地点: 中国

事件经过:

  康熙五十五年(1716)十月二十五日,康熙帝在畅春园内澹宁居听政完毕,召大学士、学士、九卿、科道近前,指出:现今海防为要。次日,他又说:海外如西洋等国,千百年后中国恐受其累。在这两次谈话中,康熙帝明确提出了禁海问题,阐明了禁海的理由和原则。康熙五十六年正月,兵部等衙门遵旨,会同陛见来京的广东将军管源忠、福建浙江总督觉罗满保、广东广西总督杨琳,根据康熙帝谕旨,议定了禁海的规则。经康熙帝批准后,下达执行。其主要内容包括:中国商船同东洋贸易照旧,同南洋吕宋、噶喇吧贸易禁止;外国商船前来贸易照旧,地方文武官员要严加防范;禁止向国外卖船、运米出境和人员留住国外。为了更好地实行禁海规定,康熙帝还提出了一系列禁海措施,要求臣下认真讨论,具体落实,主要是:对商船、渔船及有关人员加强管理;在海坛(今福建平潭岛)、南澳(今福建南澳岛)设官阻截私往南洋贸易船只,在东南沿海要冲地方设立炮台,增加驻军,充实水师,经常巡查,严拿违禁者;对沿海各省之间往来商船、渔船实行盘验与护送;选用得力人员充任沿海各省督抚。清政府实行禁海政策,是为防范海寇和配方殖民势力,同时也为防范汉人与海外的联系。康熙帝担心汉人与清政府不一心,害怕海内外汉人联合起来推翻清政府。禁海政策的实行,暂时防止了海寇的泛滥,以及海寇与西方殖民势力的勾结,对巩固清政府的统治有一定意义。但是,它妨碍了我国沿海地方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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