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趙鳳詔巨贓案發
| 事件經過:
康熙五十四年(1715)十月,山西巡撫蘇剋濟疏劾太原知府趙鳳詔貪贓三十餘萬兩,奏請革職拿問。趙鳳詔父、戶部尚書趙申喬以居官不能教子,求賜罷斥。二十五日,康熙帝令趙申喬仍在任供職。不過,他對趙鳳詔所行卻極為惱怒。康熙帝回憶西巡時,曾與趙鳳詔談起居官清廉問題。當時,趙鳳詔振振有詞地對康熙帝說:居官受賄,好比婦女失節。趙鳳詔以花言巧語欺騙了康熙帝。所以,趙鳳詔巨贓案發後,康熙帝斥責他是天下第一貪官,並命刑部將此案查清。康熙五十五年閏三月二十二日,經刑部審明,原任太原知府趙鳳詔巧立稅規,勒索銀兩,婪贓十七萬四千六百餘兩。經九卿議復應立斬,贓銀追取入官。康熙帝諭示大學士等:趙鳳詔如此貪婪,不忠不孝已極,應當正法。但是,他貪贓銀極多,不可不追,應照數追回。趙鳳詔暫緩執行。康熙五十七年二月二十三日,經九卿等議復,康熙帝同意,把由縣令越升太原府知府而不思潔己的趙鳳詔處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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