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清政府實行“孳生人丁永不加賦”政策

國度: 中國  

朝政: 清代

國君紀年: 清聖祖康熙五十一年

事件類型: 熱門

開端時間: 1712年二月29日

終結時間: 1712年  

地點: 中國

事件經過:

  康熙五十一年(1712)二月二十九日,康熙帝諭大學士、九卿等:朕覽各省督撫奏報編審人丁數目,並未把加增之數開報。天下承平已久,戶口日多,若按現在人丁加徵錢糧實有不可,人丁雖增,土地並未擴大。應令直省督撫,將現今錢糧册內有名丁數,不增不減,永為定額。此後所生人丁,不必徵收錢糧。這樣,清政府遂開始實行“滋生人丁永不加賦”政策。清政府裧這一政策有其歷史原因。清朝沿襲明朝制度,地稅、丁銀分徵。清政府雖然多次實行蠲免錢糧,但田賦蠲免不等於丁銀減輕。雖然丁銀也屢有蠲免,但清政府對人丁一直沒有進行徹底清查。康熙年間,人丁增長很快,他們大都不入戶籍。這樣,國傢對這些人無法進行控製和管理,地方官吏豪紳由乘機壓榨,使貧苦百姓不得不遷徙、流亡。流動人口日益激增,必定要幹擾社會安寧,引起社會動蕩。清政府為了通過改革賦役制度來控製人口,穩定社會秩序,鞏固封建統治,便决定實行“孳生人丁永不加賦”政策。孳生人丁永不加賦,把全國丁銀總額基本固定,從中央到地方不得隨意增加,使廣大農民負擔相對穩定,逃亡人口減少,有利於農業生産的發展。此外,它還為以後清政府實行攤丁入畝政策奠定了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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