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江南發生科場案

國度: 中國  

朝政: 清代

國君紀年: 清聖祖康熙五十年

事件類型: 熱門

開端時間: 1711年十一月9日

終結時間: 1711年  

地點: 中國

事件經過:

  康熙五十年(1711),江南鄉試,正主考官左必蕃,副主考官趙晉。十一月初九日發榜,因主考官徇私受賄作弊,士論大嘩。二十四日,數百名諸生聚集玄觀,擡擁五路財神直入學宮。有的人作打油詩諷刺考官,詩中寫道:左邱明兩目無珠,趙子竜一身是膽。還有的人用紙糊住貢院匾額,改“貢院”二字為“賣完”。江寧織造曹寅嚮康熙帝折奏說:今年文場秀纔等甚是不平,中者是甚是不公,顯然有舞弊行為,因此揚州秀纔擾攘成群,將左必蕃祠堂全部拆去。江南鄉試主考官、副都御史左必蕃也疏奏:撤闈後聞輿論喧傳,有句容知縣王曰俞所薦吳泌、山陽知縣方名所薦程光奎,都是不通文理者,臣也感不勝驚愕。康熙帝頒旨命有司嚴察。康熙五十二年正月二十六日,九卿議覆:江南科場賄通關節之副考官編修趙晉改斬立决(後從獄中拖出,藉屍冒稱自縊),呈薦吳泌試卷同考官句容縣知縣王曰俞也改斬立决,夤緣中式吳沁及說事通賄俞繼祖等照原擬絞監候,呈薦程光奎試卷之山陽縣知縣方名改斬立决,入場前在貢院內埋藏文字、入場後抄寫中式的程光奎照原擬絞監候,請人代筆中式的徐宗軾及夾帶文字中式的席玕照原擬枷責,正考官副都御史左必蕃失察革職。康熙帝就這一事件諭大學士說:現今考試官不遴取真纔,衹圖賄賂,拉關係作弊的逐漸增多,此等人若不嚴加議處,即行正法,絶對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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