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江苏、浙江等地农民开展夺粮斗争
| 事件经过:
康熙四十七年(1708),王鸿绪上奏康熙帝,谈及江、浙等地农民开展了夺粮斗争。奏疏中说:江浙去年旱灾,蒙皇上蠲田租,发仓谷,截漕米,又全蠲四十七年地丁钱粮。但是,今年因米价稍贵,穷民未免艰难;又因近年官法废弛,不轨之徒在内煽惑,遂有市井“奸民”但是率饥民吵闹官府,打抢富家,一呼而集遂致数百人,官府一时无法。近日督抚俱在浙江审事,江宁省下崇官米不得法,遂致“奸民”聚众抢夺米铺三四十家,其余江、浙各府州县此类事件也屡有发生。至于各府州县村镇“奸民”聚众,以米贵为名抄抢富家者更是不可胜数,而官府对此竟不过问,这是变乱发生的重要原因。王鸿绪在奏疏中还建议,待今年收成过后,民情安定之时,再访拿惩治各府州县带头闹事者,以警众安民,只有这样做,才能使百姓害怕国家法律的惩治,消灭将来有可能发生的变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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