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理藩院緻函尼布楚長官

國度: 中國  

朝政: 清代

國君紀年: 清聖祖康熙四十四年

事件類型: 熱門

開端時間: 1705年二月3日

終結時間: 1705年  

地點: 中國

事件經過:

  康熙四十四年(1705)二月初三日,清政府理藩院就俄羅斯人越界殺人及布裏亞特人嚮屬中國事緻函俄國尼布楚長官。文中談到:接到你的咨呈,談到我國喀爾喀蒙古二十人沿俄羅斯汗屬地河源而上,至額爾古納附近敖嫩河一帶,想盜索倫殺其頭領,並盜其馬匹衣物等。據本院審問送回的伊爾顛供稱:我等並未進入敖嫩山中,亦未殺死三名俄羅斯人,而於我喀爾喀原來遊牧的烏爾匝河(今名烏勒吉河)地方打牲、伐木、捕雕。有俄羅斯屬下打鹿人二百餘名進入我等住處,殺死納普圖基等四人,將我擒拿,沙拉阿瑪金等十五人逃出。據此,本是你國打鹿人二百餘名侵入我國屬地,殺死我喀爾喀四人。而您們反說是伊爾顛即額爾德尼等二十人進入敖嫩河附近山中,殺死你們狩獵的三名索倫人,真是荒。既然你我兩國邊界業已議定,請將你國俄羅斯屬下打鹿人二百餘名入我界烏爾匝河、殺死伊爾顛即額爾德尼一夥四人情節查明,並行文本院。同日,理藩院又以咨文緻俄國議政大臣,言及我國喀爾喀蒙古謝圖汗屬下鄂勒巴圖牛錄,康熙三十四年因避噶爾丹而入俄境,事在兩國定界之後,應予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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