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山西巡抚等官贪污库银激起民变
| 事件经过:
康熙三十六年(1697)五月十二日,就山西巡抚等官贪污库银激起民变一事,康熙帝谕示议政大臣等:温保居官甚劣,苛虐百姓至于已极。不久前他自奏居官甚善,万民颂美,想为自己立碑。现在看来,沿途百姓对他恨之入骨,都表示不吃其肉无以泄心中之恨。温保不能和一般人相比,他曾为为学士官,知道朕平日爱惜百姓之意。甘度居官也非常庸劣。现今蒲州百姓发生变乱,逃入山中。如果山西地方官员平日稍能抚恤百姓,百姓也不会以逃亡山中相抗拒;甚至巡抚倭伦亲自到山里招抚,百姓也不顺从,还要求把温保、甘度拿到山中,当着他们的面正法。现在回想起来,温保、甘度等人居官十分汙浊,朘削小民实在可恨。象这样的贪官不加诛戮,其他人也不知道警戒。命尔等议政大臣、部院堂官会同议奏。议政大臣、部院堂官讨论后奏请:温保、甘度居家十分恶劣,都应当正法,以警众人。可先将他们严拿至京,交与刑部。康熙帝认为原任山西巡抚温保、布政使甘度,横征科派,激起民变,蒲州百姓恨之入骨。温保、甘度应立即斩首。璘将库内收贮银二万八千五百两侵没入己,应将孙毓璘照侵盗钱粮例斩监候。康熙帝最后决定:温保、甘度已经革职,从宽免死;孙毓璘依议应斩,先监候,秋后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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