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黃宗羲研究歷史卓有建樹
| 事件經過:
康熙三十四年(1695)七月三日,著名學者黃宗羲與世長辭,終年八十六歲。死前,他囑咐傢人說:“我死後,即於次日安葬,就用平時穿的衣服入斂,不用棺槨,不作佛用,不做七七,凡鼓吹巫覡銘旌紙錢一概不用。”在人生的最後一刻,他對傳統世俗禮教進行了大膽的挑戰。黃宗羲是傑出的思想傢、著名的學者。一生著述六十多種,一千三百多捲,研究領域涉及經、史、子、集、天文、歷算、地理各個方面,尤其在歷史學方面,成就最高,影響最大。黃宗羲主張研究歷史要通今致用。在這一思想指導下,他以極大的心思精力,編寫有關明代的史籍史料,以總結歷史教訓,啓發人們的愛國思想,並為自己的政治主張,找出歷史根據。他在這方面的研究成果,成為後來研究明史的重要參考資料。康熙年間編寫的《明史》,是一部史學價值較高的歷史著作,其中就傾註和吸收了黃宗羲的研究成果。黃宗羲在史學方面更獨特的重要貢獻,還在於他編著了中國歷史上第一部係統完善的學術思想史――《明儒學案》。這部著作將明代二百多年的學術史,二百多名學者的哲學、政治思想、學術著作資料,進行了係統的排比歸納,分清了學術淵源和流派,並作出力求公允的評價,對於中國學術思想史的研究,起了積極的促進作用。黃宗羲以他的史學理論和實踐,開創了清代浙東史學,培養了歷斯同、全祖望、章學誠等一批有成就的史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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