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清政府解决八旗生計
| 清政府解决八旗生计
事件經過:
康熙三十四年(1695)五月,清政府有關司署經過調查,得知京師地區八旗兵丁無房捨者有七千餘人,便在城外按各旗方位,每旗各造屋二千間,無屋兵丁,每名給兩間,不許買賣,兵丁死後沒收入官。自康熙朝中葉以後,八旗生計問題日益嚴重。隨着八旗內部貧富的分化,許多士兵陷入高利貸的羅網,月餉的一半以上要支付藉款的利息,以至成年不得娶妻,死後沒有葬地。至於八旗奴僕,絶大多數處境更苦。有一次,他們曾聚集四五千人在皇城裏請願,其中八個膽大的,還衝破了侍衛的阻攔,闖進了禦花園的第一道門,險些造成暴動事件。康熙三十七年(1698)十一月,康熙帝曾對大學士說:現在滿洲鬥毆持刀殺人的事件屢有發生,可見習俗敗薄,必使迂淳歸厚纔好。為瞭解决八旗生計,除為窮苦兵丁建造房屋外,清政府還采取了以下一些措施:提高滿洲甲兵的月餉;將餘丁歸併,成立新佐領,使閑散人可以披甲當差,解决亡故軍士葬地及貧睏兵士妻室、住房問題;凡遇災荒,賑濟貧民,八旗甲兵一律沾恩,而且比較優厚;增加出徵補助;設立官軍,代清舊饋;對老年及出徵傷殘人員,給以臨時補助;增派駐防,緩和京師地區八旗生計緊張狀況;教導旗員,抵製姦商。康熙四十九年(1710),某些八旗官兵將所支米不運傢中,而是即行變賣,以圖微利,清政府針對這種情況,决定以後戶部計口支放,餘者照時價給銀。清政府采取上述措施,解决八旗生計暫時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沒有能從根本上解决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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