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ents: 清政府解决八旗生计
| 清政府解决八旗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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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三十四年(1695)五月,清政府有关司署经过调查,得知京师地区八旗兵丁无房舍者有七千余人,便在城外按各旗方位,每旗各造屋二千间,无屋兵丁,每名给两间,不许买卖,兵丁死后没收入官。自康熙朝中叶以后,八旗生计问题日益严重。随着八旗内部贫富的分化,许多士兵陷入高利贷的罗网,月饷的一半以上要支付借款的利息,以至成年不得娶妻,死后没有葬地。至于八旗奴仆,绝大多数处境更苦。有一次,他们曾聚集四五千人在皇城里请愿,其中八个胆大的,还冲破了侍卫的阻拦,闯进了御花园的第一道门,险些造成暴动事件。康熙三十七年(1698)十一月,康熙帝曾对大学士说:现在满洲斗殴持刀杀人的事件屡有发生,可见习俗败薄,必使迂淳归厚才好。为了解决八旗生计,除为穷苦兵丁建造房屋外,清政府还采取了以下一些措施:提高满洲甲兵的月饷;将余丁归并,成立新佐领,使闲散人可以披甲当差,解决亡故军士葬地及贫困兵士妻室、住房问题;凡遇灾荒,赈济贫民,八旗甲兵一律沾恩,而且比较优厚;增加出征补助;设立官军,代清旧馈;对老年及出征伤残人员,给以临时补助;增派驻防,缓和京师地区八旗生计紧张状况;教导旗员,抵制奸商。康熙四十九年(1710),某些八旗官兵将所支米不运家中,而是即行变卖,以图微利,清政府针对这种情况,决定以后户部计口支放,余者照时价给银。清政府采取上述措施,解决八旗生计暂时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没有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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