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傅拉塔居官清廉
| 事件经过:
康熙三十三年(1694)闰五月,两江总督傅拉塔病逝于任所。康熙帝闻讯,谕示大学士:江南江西总督居官良善者,自于成龙以来,只有傅拉塔一人。傅拉塔和而不流,不畏权势,爱惜军民,甚属可嘉,要从优赐恤。傅拉塔是满洲镶黄旗人。姓伊尔根觉罗氏。康熙九年(1670),由笔帖式授内阁中书。康熙十七年(1678),升任内阁侍读。康熙十九年(1680),授山东道御史。康熙二十五年(1686),授陕西布政使。康熙二十六年(1687)三月,升任左副都御史,七月,升任工部右侍郎,十一月,转左侍郎。康熙二十七年(1688),授两江总督。傅拉塔任工部左侍郎期间,曾同礼部侍郎多奇往云南察审提督万正色与总兵王珍互讦事。到云南后,他注重调查研究,多方面听取不同情况,秉公办事,不怀私见。结果,万正色和王珍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理。在任职两江总督期间,赣县百姓控告知县刘瀚芳私征银米十余万,并有多种不法事情。布政使、按察使等人对此曲为庇护,不认真查处。傅拉塔了解情况后,立即弹劾布政使多弘安、按察使吴延贵,赣南道钟有德包庇所属贪赃枉法,不行查实,迁延时间,从轻定拟。结果,多弘安、吴延贵、钟有德均被罢官。在勘察广东巡抚江有良、巡盐太常寺少卿沙拜互讦问题时,傅拉塔认真调查,掌握了不少两人受赃不法问题。最后,江有良、沙拜都被革职。傅拉塔自任总督以来,廉洁自持,实心奉职,深得江南官弁士民拥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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