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清政府扩大步军统领职权
| 清政府扩大步军统领职权
事件经过:
康熙三十三年(1694),清政府决定步军统领增设令箭十二支,以备随时调遣及宣传号令用。这标志着步军统领的职权又有所扩大。步军统领总辖京师内城的治安,并提督九门事务,事关重大。从康熙朝中叶起,清政府逐步扩大了步军统领的职权,令其兼管外城。康熙帝曾说:京城内外统辖必有专责,令其稽察奸宄,消弭盗贼,商民才得以安绪。这样,原来属兵部督捕管辖的城外巡捕三营,开始归步军统领管理,督捕、都察院、城所管事宜,也交与步军统领管理。步军统领职权进一步扩大,他全面负责京城内外治安保卫工作,所有旗、民人等,包括诸王在内,全在其严格控制之中。特别是皇帝出巡时,步军统领除派人跟随保卫以外,还在京城内外增加设防,加强巡逻,直到皇帝回京为止。步军统领之下不设副手,遇事可一人做主,且任期长,是皇帝身边最有实权的一个人物。康熙朝中叶以后清政府扩大步军统领职权,对康熙朝晚期诸皇子的夺嫡斗争产生了重大影响。隆科多从康熙五十年起担任此职,直至康熙帝去世。由于他是雍正帝的同党,在康熙帝病危之时,借助于他的力量,雍正帝才比较顺利地取得了帝位。同样,也正是因为雍正初年隆科多继续担任步军统领,雍正帝才比较顺利地巩固了帝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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