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东正教北堂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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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三十二年(1693),北京东正教北堂正式成立。中俄尼布楚条约签订后,沙皇俄国一直力图通过东正教会在中国建立新据点。义杰斯使团就曾遵照彼得一世敕令,要求为俄商建造一所教堂,被清政府严词拒绝。当时,北京已有一批俄国东正教徒,他们是在雅克萨战争前后被清军俘虏、招降或主动投奔清朝的,大约有一百余人。清政府把他们编入镶黄旗满洲第四参领第十七佐领,安置在镶黄旗驻地北京城东北角胡家圈胡同,受到和旗人同等的待遇,由清政府供给住房、衣食,发给年俸,允许与中国人通婚,并给予信仰自由。康熙三十二年,这些定居北京的俄国人把康熙帝赐给他们的一座庙宇,擅自改成东正教教堂。主持这个教堂的神父马·列昂节夫,是康熙二十二年(1683)投诚、从雅克萨来到北京的。他利用清政府的优待,在俄国人的中国籍妻子及其各发展教徒。为了活动方便,他极力模仿中国的生活习惯,甚至剃发留辫,乔装打扮成中国人。俄国东正教会和沙皇政府对马·列昂节夫在北京的活动十分重视。后来,托博尔斯克区主教伊格那提给马·列昂节夫送来教会证书,把他的小教堂正式命名为“圣尼克拉”教堂。这个教堂当时俗称“罗刹庙”,后称俄罗斯北馆。这是沙俄在北京建立的第一个东正教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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