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東正教北堂建立
| 事件經過:
康熙三十二年(1693),北京東正教北堂正式成立。中俄尼布楚條約簽訂後,沙皇俄國一直力圖通過東正教會在中國建立新據點。義傑斯使團就曾遵照彼得一世敕令,要求為俄商建造一所教堂,被清政府嚴詞拒絶。當時,北京已有一批俄國東正教徒,他們是在雅剋薩戰爭前後被清軍俘虜、招降或主動投奔清朝的,大約有一百餘人。清政府把他們編入鑲黃旗滿洲第四參領第十七佐領,安置在鑲黃旗駐地北京城東北角鬍傢圈鬍同,受到和旗人同等的待遇,由清政府供給住房、衣食,發給年俸,允許與中國人通婚,並給予信仰自由。康熙三十二年,這些定居北京的俄國人把康熙帝賜給他們的一座廟宇,擅自改成東正教教堂。主持這個教堂的神父馬·列昂節夫,是康熙二十二年(1683)投誠、從雅剋薩來到北京的。他利用清政府的優待,在俄國人的中國籍妻子及其各發展教徒。為了活動方便,他極力模仿中國的生活習慣,甚至剃發留辮,喬裝打扮成中國人。俄國東正教會和沙皇政府對馬·列昂節夫在北京的活動十分重視。後來,托博爾斯剋區主教伊格那提給馬·列昂節夫送來教會證書,把他的小教堂正式命名為“聖尼剋拉”教堂。這個教堂當時俗稱“羅剎廟”,後稱俄羅斯北館。這是沙俄在北京建立的第一個東正教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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