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靳辅再任河道总督

国度: 中国  

朝代: 清代

国君纪年: 清圣祖康熙三十一年

事件类型: 热门

开端时间: 1692年2月1日

终结时间: 1692年  

地点: 中国

事件经过:

  康熙三十一年(1692)二月初一日,康熙帝重新任命靳辅为河道总督。康熙帝对河工事务一向非常重视。正月二十六日,差往阅视河工的户部侍郎博标、兵部侍郎李光地、顺天府府丞余廷玺等人从河工返回,以治治事宜并图进呈。康熙帝详阅河图谕示:黄河缓流处可以设立滚水坝,急流处则不可设;应将钱粮实用于险工处,使其坚固,则可永保无虞。二月初一日,吏部议覆:山东巡抚佛伦上疏,该疏中说,原任运河同知陈良谟告河道总督王新命勒取库银;王新命题参陈良谟悬欠河库银两。据陈良谟供认,王新命共勒取库银六万七百两,请将王新命调赴省城质审,河道总督事务暂交漕运总督董讷署理。对此,康熙帝谕示大学士等:朕听政以来,以三藩、河务、漕运为三大事,日夜考虑,曾写下来悬挂在宫中柱子上。如果河务用人不当,漕运有误,关系非轻。董讷为人性刻,恐怕误事,靳辅熟练河务,又还未老,用他管理,近几年内可以放心无事。于是,靳辅重任河道总督。靳辅再任河道总督后,勤于政务,在康熙三十一年十月曾几次上疏,提出治理黄河的具体规划,希望朝廷一并重用过去曾与他共事的河工人员。这些,都得到了康熙帝的重视,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同年十一月,靳辅病逝于河道总督任上。康熙帝颁布旨意表示深为怀念,并赐谥号“文襄”,给以隆重礼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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