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改京師巡捕三營歸步軍統領管理

國度: 中國  

朝政: 清代

國君紀年: 清聖祖康熙三十年

事件類型: 熱門

開端時間: 1691年二月1日

終結時間: 1691年  

地點: 中國

事件經過:

  康熙三十年(1691)二月一日,康熙帝諭大學士等:京師重地,人民商賈,四方雲集。京城內外,統轄必有專責,消姦彌盜,商民纔得安寧。今城內地方屬步軍統領管理,城外雖屬巡捕三營,又屬兵部督捕衙門管轄。內外責任各殊,互不相統,遇有盜案,反難輯查。嗣後,巡捕三營也令步軍統領管轄。如此則京城內外一體巡察,責任既專,有利於除盜安民。十七日,九卿等遵旨議覆後,又將督捕、都察院、五城所管事宜俱交與步軍統領管理。巡捕三營捕獲的逃盜等犯,令該統領將人犯移送督捕、刑部完結。同時,換給“提督九門步軍巡捕三營統領”印信。自此,始有“提督九門”之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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