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中俄簽訂《尼布楚條約》

國度: 中國  

朝政: 清代

國君紀年: 清聖祖康熙二十八年

事件類型: 熱門

開端時間: 1689年四月5日

終結時間: 1689年  

地點: 中國

中俄签订《尼布楚条约》
中俄签订《尼布楚条约》
事件經過:

  康熙二十八年(1689)四月初五日,俄國戈洛文使團派使者洛吉諾夫至京,嚮清廷議定中俄邊界使團領侍衛內大臣索額圖緻函,內容有請中國代表團前去會談,雙方人數均應相等,相會地點應在兩國邊界之間。清廷决定在尼布禁會談,並於九日派官同洛吉諾夫同來人攜答書先往。二十六日,索額圖、都統公佟國綱、都統斑達爾善和文達等代表離京赴尼布楚。行前,康熙帝諭以初議時,仍當以尼布楚為界,如俄國使者懇求尼布楚,可即以額爾古納河為界。時戈洛文使團隨帶大批軍隊,康熙帝遂命隨索額圖陸路官兵為一千四百名,復命郎坦、薩布素等率水路官兵一千五百名前往,並通知戈洛文,說明原委,請其勿生疑慮。郎坦、薩布素、索額圖、佟國綱等分別於六月十日和十五日到達尼布楚,因戈洛文未到,遂致函敦促。七月四日,戈洛文到尼布楚。五日,雙方開始做會談準備工作。八日,舉行了第一次正式會談。此後,雙方代表在會上會下多次交涉。由於戈洛文態度傲慢,出言無禮,並拒絶中方方案,談判陷入僵局,被迫休會。十日始,轉為會外談判。俄方因得到中方翻譯、傳教士徐日升和張誠的暗中相助,談判遂繼續進行。本次談判歷時十四天,在中方做出重要讓步的情況下,雙方於二十三日達成協議,二十四日正式簽約,即中俄《尼布楚條約》。條約文本為拉丁文,兩國使臣交換了經過雙方簽名蓋章的滿文本、俄文本和拉丁文本。條約共六條,其中,中俄東段邊界的劃分是最重要的部分。條約明確規定:外興安嶺至海、格爾必齊河和額爾古納河為兩國國界。這從法律上肯定了黑竜江和烏蘇理江流域的廣大土地為中國領土。此外,條約還金屬製造對越界侵略和逃人的處理、中俄兩國人民相互貿易和盡行拆毀俄方所築雅剋薩等內容。條約還以華、俄、拉丁諸文刊於石,置於兩國邊界,以作永久界碑。康熙二十九年(1690)三月五日,工部規定:在額爾古納河口和格爾必濟河口分別立碑,二碑均高八尺、寬三尺一寸、厚八寸,正面刻滿、蒙、漢文,背面刻俄、拉丁文。次年後,清廷正式立此界碑。《尼布楚條約》為兩國關係正常化奠定瞭瞭基礎。它是一個平等的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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