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康熙帝第二次南巡

国度: 中国  

朝代: 清代

国君纪年: 清圣祖康熙二十八年

事件类型: 热门

开端时间: 1689年1月2日

终结时间: 1689年  

地点: 中国

事件经过:

  康熙二十八年(1689)正月初二日,康熙帝决定第二次南巡。谕称:黄、运二河,至关民生。历年工程虽逐渐完善,但应修应塞等事议论不一,以致日心操劳。今再次南巡,躬历河道,兼欲览民情,考察吏治。沿途供应,均不准取自民间!另外,简化仪卫,不设卤薄,扈从者仅可三百余人。凡经过地方,百姓各安其业,严禁地方官及扈从人员借机滋扰。初八日启程,皇长子允胤伴行。初九日,至直隶文安县,谕严禁地方官派民修路。十四日,入山东后,百姓夹道欢迎。谕山东巡抚钱珏:问及连年收成尚好,百姓稍得各安生计,命将明年山东地丁正赋全免,速行晓谕,使偏僻地区尽快得知。此后,又免江南省历年各项积欠银二百二十余万两。二十三日,至宿迁县,康熙帝率领随从大臣及江南总督傅拉塔、河道总督王新命,漕运总督马世济等视察中河。他指着河图对诸臣说:既不能纸上谈兵,也不可因循旧说,必须深入研究地形水势,因时而变。中河现与黄河逼近,如黄堤溃决,将混二而一。因此,镇口闸、微山湖等处在水大时仍要开支河口。二十八日,舟过扬州,民间结彩欢迎。康熙帝担心如此有损物力,命前途诸郡县不准效仿。舟至吴江县,地方官以五百只画舫来迎,康熙帝拒之不乘。二月十一日抵杭州,民间有“建立碑亭,称颂德意”者,康熙帝谕以有损民力,命停止,并对所有请他多在杭州逗留大臣晓以利弊,概不准奏。二十六日到南京,王来熊献《炼丹养身秘书》一册,康熙帝谕示:凡炼丹修养长生及师巫自谓前知,皆妄言不足信,只可欺愚民,通经明理者断不为其所惑。是日,南京士民数万人各捧土产米果等物进献,传谕:取米一撮,即如全纳。复见湖中有装饰华美贡用船,再谕:将造饰物料全部卸,用于应用处。其间,他对于江南浮粮太重,纤夫劳苦、恤商除弊颇多关切,均发上谕加以解决。在途经绍兴府会稽山麓时,亲写祭文,致祭禹陵,行三跪九叩礼。令地方官修理禹陵,亲书“地平天成”匾额,作《禹陵颂》和序。谕总督等:务使浙江等地人民崇节俭,兴礼让。同时,江、浙又是人文萃集地,入学额数应酌量增加。又谕:除十恶与诏款所不赦及官员贪赃者不赦外,其余凡属已经过地的监禁人犯,自本年二月十一日以前定为死罪及其他罪行者,已结未结,俱准宽释。二十七日,康熙帝在南京观象台夜观星宿,向诸臣讨论天文学。三月初七日,康熙帝率从臣视察高家堰一带堤坝,强调如果挑浚通江口,必在淮水会合处修置板闸,发挥启闸闭闸作用,使黄淮均敌,可保无患。十九日,自天津入崇文门还宫。此次南巡历时七十一天,康熙帝年三十五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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