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清廷内部对台湾的“弃留之争”

国度: 中国  

朝代: 清代

国君纪年: 清圣祖康熙二十二年

事件类型: 政治

开端时间: 1683年8月15日

终结时间: 1683年  

地点: 台湾

参与者: 施琅, 康熙

清廷内部对台湾的“弃留之争”
清廷内部对台湾的“弃留之争”
清廷内部对台湾的“弃留之争”
清廷内部对台湾的“弃留之争”
清廷内部对台湾的“弃留之争”
清廷内部对台湾的“弃留之争”
事件经过:

  康熙二十二年(1683)八月十五日,清廷得到施琅《台湾就抚疏》,内称台湾土地千余里,户口数十万,或去或留,事关重大。议政王大臣会议为:台湾弃守事,待郑克塽等率众登岸后,令侍郎苏拜与福建总督、巡抚、提督会同酌议具奏。十七日,姚启圣在《舆地既广、请立规模》一疏中分析了台湾的政治、经济和地理形势,坚决主张“守不可迟”。姚启圣是当时提出台湾必留的第一人。此后,福建其他官员以台湾“留恐无益,弃虞有害”。内客学士李光地甚至提出荷兰本无大志,故台湾即使为其所有,也听之任之,只要它纳贡通款,就是永逸长安之道。十二月,施琅至福州,同苏拜等议商台湾善后诸事,主留。二十二日,施琅上《恭陈台湾弃留疏》,痛陈弃台之弊。他详细分析了台湾地势、物产后指出:台湾“实肥之区,险阻之域”,为了江浙闽粤四省“左护”,因此,弃留之际,至关重要。主张统辖台湾,巩固边防,维护统一,防止荷兰等国侵略。否则,如再让荷兰占领,实乃种祸!况且,台湾与澎湖互为犄角之势,放弃台湾则澎湖孤悬海外,很难固守。总之,“弃之必酿成大祸,留之诚永固边疆”。康熙二十三年正月二十一日,大学士李霨、王熙支持施琅疏言。康熙帝对此予以高度重视,他明确谕以“台湾弃取,所关甚大”。“弃而不守,尤为不可”!至此,清廷对台“弃留之争”遂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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