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清廷內部對臺灣的“棄留之爭”

國度: 中國  

朝政: 清代

國君紀年: 清聖祖康熙二十二年

事件類型: 政治

開端時間: 1683年八月15日

終結時間: 1683年  

地點: 臺灣

參與者: 施琅, 康熙

清廷内部对台湾的“弃留之争”
清廷内部对台湾的“弃留之争”
清廷内部对台湾的“弃留之争”
清廷内部对台湾的“弃留之争”
清廷内部对台湾的“弃留之争”
清廷内部对台湾的“弃留之争”
事件經過:

  康熙二十二年(1683)八月十五日,清廷得到施琅《臺灣就撫疏》,內稱臺灣土地千餘裏,戶口數十萬,或去或留,事關重大。議政王大臣會議為:臺灣棄守事,待鄭剋塽等率衆登岸後,令侍郎蘇拜與福建總督、巡撫、提督會同酌議具奏。十七日,姚啓聖在《輿地既廣、請立規模》一疏中分析了臺灣的政治、經濟和地理形勢,堅决主張“守不可遲”。姚啓聖是當時提出臺灣必留的第一人。此後,福建其他官員以臺灣“留恐無益,棄虞有害”。內客學士李光地甚至提出荷蘭本無大志,故臺灣即使為其所有,也聽之任之,衹要它納貢通款,就是永逸長安之道。十二月,施琅至福州,同蘇拜等議商臺灣善後諸事,主留。二十二日,施琅上《恭陳臺灣棄留疏》,痛陳棄臺之弊。他詳細分析了臺灣地勢、物産後指出:臺灣“實肥饒之區,險阻之域”,為了江浙閩粵四省“左護”,因此,棄留之際,至關重要。主張統轄臺灣,鞏固邊防,維護統一,防止荷蘭等國侵略。否則,如再讓荷蘭占領,實乃種禍!況且,臺灣與澎湖互為犄角之勢,放棄臺灣則澎湖孤懸海外,很難固守。總之,“棄之必釀成大禍,留之誠永固邊疆”。康熙二十三年正月二十一日,大學士李霨、王熙支持施琅疏言。康熙帝對此予以高度重視,他明確諭以“臺灣棄取,所關甚大”。“棄而不守,尤為不可”!至此,清廷對臺“棄留之爭”遂告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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