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于成龙居官清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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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成龙,字北溟,号于山,山西永宁人(山西离石)康熙十九年(1680),他升任直隶巡抚。莅任后,即严禁州县官私加火耗馈送上官,请免民间不合理赋税,赈济灾民,严惩贪吏,深得民心。康熙二十年(1681)二月,康熙帝召见,称他“清官第一”,并且,“历升巡抚,益励清操,自始至终,迄无改辙。凡在亲戚交游相请托者,概行竣拒。所属人员并戚友间有馈送,一介不取”!还奖他御马、白银,赋诗以嘉其廉洁,勉励他贵在始终如一。不久,于成龙升江南江西总督。他一如既往,力改江南的奢华之风。自奉简陋,每天惟以粗米蔬菜自给,人称“于青菜”。经常微服私访,解决民间疾苦,百姓称为“于青天”。在任三年,卒于任所。因他居官从来不带家属,故僚属敛其遗物,仅有几件破旧衣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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