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鄭剋臧被殺與鄭剋塽即位

國度: 中國  

朝政: 清代

國君紀年: 清聖祖康熙十九年

事件類型: 熱門

開端時間: 1680年十一月1日

終結時間: 1680年  

地點: 中國

事件經過:

  康熙十九年(1680)十一月,鄭經令長子、“監國世孫”鄭剋臧掌管臺灣一切事宜。鄭剋臧秉性剛毅,有其祖父鄭成功遺風,鄭經寵臣、侍衛馮鍚範等深感恐慌。鄭經病逝後,馮鍚範遂與鄭經諸弟密謀,將鄭剋臧騙進內庭,說他非鄭氏血脈,乃乳母抱養子,隨即把他縊殺。馮鍚範蓄謀立其婿,鄭經次子鄭剋塽嗣位,於是,連名文武各官,請鄭成功妻、董太妃早定嗣位以安民心。二月初一日,董太妃攜年僅十一歲的鄭剋塽嗣延平王位,以鄭聰為輔政公,領護衛,封馮鍚範為忠誠伯,劉國軒為武平候。自此,主幼國虛,鄭氏大權集於馮鍚範、劉國軒二人手中。
  
  鄭剋臧(1664—1681),鄭經長子,為鄭經妾所生。一說鄭經嬖妾生女,易某李姓屠戶子為子,但是鄭經自稱目睹其降生,並不相信。
  1674年鄭經西徵,以陳永華為東寧總製使留守東寧。1679年4月陳永華表示“元子年登十六,聰明特達,宜循‘君行則守’之典,請元子剋臧監國”。鄭經允許,遣禮官鄭斌賫諭抵臺灣,同陳永華立鄭剋臧監國。鄭剋臧娶陳永華小女兒為妻,諸事悉受陳永華教導,當時的鄭經諸弟對於民間財産如有占奪,鄭剋臧必執不可,百姓喜有天日。
  1680年,鄭經撤返臺灣,政事仍委由鄭剋臧處理,唯偶取其批閱公文。1681年正月,鄭經與陳永華相繼去世,馮錫範聯絡鄭經諸弟,以鄭剋臧非鄭氏骨為由,絞殺鄭剋臧,妻亦殉死。
  現在臺南市延平郡王祠有“夫死婦亦死,君亡明乃亡”之聯即指鄭剋臧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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