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康熙帝不準言官風聞言事
| 事件經過:
言官係指清初六科給事中和都察院各道監察御史,又稱科道。康熙十八年(1679)八月,吏科給事中姚締虞疏請仍許科道官風聞言事。康熙帝諭九卿:言事之臣“果能奉公無私,知之既確,言之當理,即當敷陳,何必名風聞方入告也。”二十九日,他又講論科道衙門本章情弊,命各官談對風聞言事的見解。康熙帝諭示說:風聞奏事係明末陋習,若此例一開,恐不肖言官藉端挾利,罔上行私,顛倒是非,誣害良善。他明確表示:用人則隨纔器使,無求全責備之心。但如有大姦大貪之徒,參劾屬實,法在必行,决不寬恕。今之諸臣,均能料理政務,然徇私利己者多,公忠為國者少。倘若諸臣都能公而忘私,和衷共濟,忠於職守,何愁國傢不能治平呢。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