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靳輔治河

國度: 中國  

朝政: 清代

國君紀年: 清聖祖康熙十五年

事件類型: 熱門

開端時間: 1676年二月24日

終結時間: 1676年  

地點: 中國

事件經過:

  靳輔,字紫垣,漢軍鑲黃旗人,生於天聰七年(1633)。康熙十年(1671)授安徽巡撫。因他實心任事,加兵部尚書銜。康熙十六年(1677)二月二十四日,靳輔升任河道總督。當時,蘇北地區黃、淮、運河有百餘處决口,海口淤塞,百姓受災,漕運受阻。於是,他於四月五日抵達宿遷(今江蘇省宿遷縣)後,即開印任事,並於七日親往淮陽災區實地勘察。他測量水患形勢,聽取有關治河建議,博採衆長,一日而上八疏,指出“河道敝壞已極,修治刻不容緩。”康熙帝早已認為三藩、河務、漕運為三大事,所以堅持支持靳輔治理黃河。靳輔治河的指導思想是從全局出發,重點施工。首先,挑清江浦以下,歷雲梯關至海口一帶的河身,加築兩岸河堤,用築堤束水刷沙法整治下流,導黃淮入海。第二、堵塞黃、淮各處决口。他一改往日浪費財力而不保質量的作法,提出築土禦水法,密下排椿,多加板纜,用蒲包裹土,以麻繩縛填,省綫而工程堅固。第三,挑瀎清口,使淮河能直奔清口,與黃河會合衝沙。這是當時治河的關鍵工程。洪澤湖下流高傢堰以西到清口,約長二十裏,為黃、淮二河會合處,當時已漸淤為陸,衹剩一道小河。靳輔主張在小河兩側離水二十丈地,各挑引一道河流,使其分別衝刷,就可以逐漸變陸地為河道。第四,修築高堰坦坡,藉以緩和兇猛的水勢。至於治河費用來源等項,他提請預徵補還、裁並冗員、明定職守,對河臣奬懲嚴明,設河兵守堤等。此後十餘年間,他繼承和發揚我國治河的優良傳統,總結民間的寶貴經驗,徵派民工,明賞罰條例;堵固决口,廣修堤壩,部分河水得歸故道;創開中河,確保漕運無阻;開闢海口,涸河下河七州縣被淹土地;興屯田之議,廣為招墾;知人善任,使著名的治河專傢陳潢成為得力助手,在治河方面取得了傑出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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