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金俊明逝世
| 事件經過:
金俊明(1602-1675),吳縣(今江蘇蘇州)人。明諸生。入復社,纔名籍甚,一日筮焦氏易,得蠱之艮,愀然太息曰:天將俗我高尚其志乎?遂隱居市廛,傭書自給。初以善書著聲吳中,小楷師曹娥,行草師聖教序,悉有法度,晚益自名一傢。裏中窶人子,手不持一錢,亦日夕踵門乞書,欣然應之不少厭。以是三吳碑版,旁及僧坊酒肆,率多其手筆,得之者爭相誇示以為幸。 天性孝友,修行純潔。經、史、子、傳,天文、水利、靡不精究。善畫,工詩古文詞。間作山水竹石,皆蕭疏有緻。墨梅最工,論者疑以鄭思肖之蘭。卒年七十四。著春草閑房詩集、退量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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