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沙俄尼古拉使團到京

國度: 中國  

朝政: 清代

國君紀年: 清聖祖康熙十四年

事件類型: 熱門

開端時間: 1675年二月5日

終結時間: 1675年  

地點: 中國

事件經過:

  康熙十四年(1675)二月,以尼古拉為首的沙皇俄國使團離開莫斯科,前往中國。該團一百五十餘人,在康熙十五年初到達齊齊哈爾。途中,尼古拉獲悉吳三桂等叛亂,即嚮沙皇報告:如有正規軍二千名,不僅達斡爾地區,乃至“中國長城以外的所有土地都可能臣服於陛下的統治。”尼古拉在中國邊境還特別接見了早自一六六七年叛逃的根特木爾,保證决不將他交與清政府。康熙十五年(1676)五月,尼古拉到京,傲慢無禮,就如何遞交國書儀式,同清廷多次爭執。其國書中說:因俄國與中國相距遙遠,故未能彼此派使往來。“今特派我近侍世臣尼古拉·加夫裏洛維奇為使,前來呈遞文書,並嚮中國大皇帝問安。”但是,該國書對清政府於康熙九年(1670)提出的交還根特木爾,勿生邊釁等要求未做任何答復。理藩院尚書阿穆瑚琅又就此事詢問,尼古拉則稱沙皇不知此根特木爾事。五月初五日,康熙帝傳旨:俄羅斯國“誠心嚮化,特遣其臣貢獻方物,甚屬可嘉。”逾十日,康熙帝在太和殿接受尼古拉一行行禮,以茶款待。次月,理藩院題奏:尼古拉自稱奉沙皇旨意,提出十二條要求,內有通商貿易、給還被清軍逮捕的俄國人、等價交換銀四萬兩和價值數萬兩的生絲、熟絲、準來使銷售隨帶貨物等等,“若按我請求而行,則兩國可永相和好。”六月二十日,議政王大臣奉旨議覆:拒絶其無理要求。七月初一日,康熙帝準議政王大臣等議奏:沙皇俄國“嚮化入貢,應行賞賚。其使臣不嫻典禮,不便給與敕書,應令理藩院諭來使:將本朝逋逃根特木爾遣還。另簡使臣,遵中國禮行,方許照常貿易。”同時,賜尼古拉等鞍馬、袍服等物品。七月二十四日,沙俄尼古拉使團離京回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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