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壬戌學製

國度: 中國  

朝政: 北洋政府

事件類型: 文化

日期: 1922年   十一月1日

地點: 北京

事件經過:

  11月1日,壬戌學製公佈
  
  1922年11月,中華民國北洋政府以大總統令頒布的《學校係統改革案》中規定的學製係統。為區別於壬子癸醜學製,又稱新學製。此改革案由全國教育會聯合會提出。
  《學校係統改革案》列有七條標準:適應社會進化之需要,發揮平民教育精神,謀個性之發展,註意國民經濟力 ,註意生活教育,使教育易於普及,多留各地方伸縮餘地。
  《改革案》對各級學校修業年限作了規定:①初等教育6年。其中初級小學4年(可單設),高級小學2年。②中等教育6年,分初高兩級,各為3年。初級中學施行普通教育 ,可單設,亦可根據地方需要,兼設各種職業科。高級中學分為普通、農、工、商、師範、傢事等科。師範學校修業年限為6年。③高等教育3~6年,其中大學4~6年,專門學校3年以上。大學院為大學畢業及具有同等程度者研究之所,年限不定。
  全國教育會聯合會於提出《學校係統改革案》的同時 ,組織了新學製課程標準起草委員會。1923年復訂刊布了新學製課程標準綱要。規定小學校課程為國語(包括語言、讀文、作文、寫字)、算術、衛生、公民、歷史、地理、自然、園藝、工用藝術、形象藝術、音樂、體育等學科。初級中學課程分社會科、言文科、算學科、自然科、藝術科、體育科等。高級中學分普通科和職業科(有師範、商業、工業、農業 、傢事等科);普通科以升學為目的,又分為兩組:第一組註重文學和社會科學。第二組註重數學和自然科學。課程均分公共必修、分科專修、純粹選修3部分,各科課程以學分計,以修滿150學分為畢業。
  後期師範學校和高中師範科課程編製相同。都分為公共必修、師範專修、純粹選修科目3部分。
  大學和專門學校的課程,依具體實際情況,參照各校意見,送教育部核定。
  壬戌學製的主要特點是:①縮短小學修業年限,延長中學修業年限。②若幹措施註意根據地方實際需要,不作硬性規定。③重視學生的職業訓練和補習教育。④課程和教材內容側重實用。⑤實行選科製和分科教育,兼顧學生升學和就業兩種準備。
  1922年製定的新學製,主要是采取當時美國一些州已經實行了10多年的“六三三製”,表明中國現代教育制度從效法日本轉嚮了效法美國,由軍國民主義教育轉嚮了平民主義教育1922年製定的新學製,主要是采取當時美國一些州已經實行了10多年的“六三三製”,表明中國現代教育制度從效法日本轉嚮了效法美國,由軍國民主義教育轉嚮了平民主義教育。但它卻並非盲從美製,而是中國教育界經過長期醖釀、集思廣益的結晶。新學製的頒布和實施,標志着中國資産階級新教育制度的確立,標志着中國近代以來的學製體係建設的基本完成
  “1922年學製”,“壬戌學製”,“新學製”指的是同一個學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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