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蘇剋薩哈被處絞刑

國度: 中國  

朝政: 清代

國君紀年: 清聖祖康熙六年

事件類型: 熱門

開端時間: 1667年七月15日

終結時間: 1667年  

地點: 中國

事件經過:

  蘇剋薩哈,納喇氏,滿洲正白旗人。康熙元年(1661),康熙帝即位,蘇剋薩哈受順治帝遣詔,與索尼、遏必隆、鰲拜同為輔政大臣,並於班行章奏時僅位於索尼之後。鰲拜自恃屢建戰功,盛氣凌人,朝臣多畏懼。在因圈換旗地之爭而導致的蘇納海等三名大臣被殺一案中,蘇剋薩哈獨以不語與鰲拜相抗。鰲拜懷恨在心。康熙初年,鰲拜更加驕橫,唯所欲為。對此,蘇剋薩哈自知有心乏力,抑鬱寡歡。康熙帝親政後次日,他在疏中提出因身患重病,不能效力,請守先帝陵園,庶可保全餘生。鰲拜等稱旨責問:“不識有何逼迫之處,在此何以不得生,守陵何以得生?”命議政王大臣議罪。康熙六年七月十五日,下令將蘇剋薩哈及其子孫與旗下弟兄一並拿問。鰲拜復與黨羽、大學士班爾善誣以心懷怨望,不欲歸政,並通過議政王大臣議其罪二十四條,遂以大逆論,議將蘇剋薩哈與其長子、內大臣查剋旦凌遲處死,餘子一等侍衛穗黑等六人、孫一人、侄二人均處斬,抄沒傢産。族人中有官職者均革職,立即斬首。二等侍衛占布柱等三十七人革職為兵丁。康熙帝聞訊,知鰲拜與蘇剋薩哈的矛盾鬥爭由來已久,緻成仇恨,此次誣種種罪狀,顯係必欲置之極刑,故堅持不允。但是,鰲拜“攘臂上前,強奏纍日”,公然判處蘇剋薩哈絞刑。康熙八年(1669)六月,康熙帝詔以蘇剋薩哈雖有罪,不當誅滅子孫後嗣,此皆鰲拜挾仇所致,“殊屬冤枉”。命恢復蘇剋薩哈及被株連人等原官,世爵由其子承襲,並發還傢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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