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肖震呈請投誠開荒策

國度: 中國  

朝政: 清代

國君紀年: 清聖祖康熙六年

事件類型: 熱門

開端時間: 1667年四月14日

終結時間: 1667年  

地點: 中國

事件經過:

  康熙六年(1667)閏四月十四日,御史肖震疏言:兵屯即或不能立行,而投誠開荒之策則可立即實行。他認為實施此策有四點益外:一、投誠之衆,所攜傢眷數位於正式兵額,如果分予荒地,給以牛種,使生活有靠,以為招撫之勸。二、投誠兵有沒防禦之責,因此,讓他們屯田較之負有防禦任務的緑旗兵容易得多。三、以近例而論,投誠兵每年所需金錢八十餘萬,將來規取臺灣後,更有後來兵需用錢糧,為此,應規定每有投誠之兵,應給予荒地若幹畝,三年後,照舊徵稅,這樣,既有餉銀,又增國賦。四,據查,各省荒田尚有四百餘萬頃,若分給他們,則軍儲日實,戶口漸增,民生安定。康熙帝對肖震的諫言,非常重視,命戶兵二部行令各省督撫確查墾荒事宜,依議而行。八月,復命駐在河南、山東、山西、江蘇、安徽、浙江等省的投誠官兵開墾荒田。自康熙七年(1668)起,每人給地五十畝,預支本年俸餉,作為牛種,次年停發,三年後照例起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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