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划分湖广、偏沅巡抚辖地
| 事件经过:
康熙三年(1664)二月,清政府以武昌、汉阳、黄州、安陆、德安、荆州、襄阳、郧阳八府归湖广巡抚管辖。以长沙、衡州、永州、宝庆、辰州、常德、岳州七府,郴、靖二州归偏沅巡抚管辖。是月,添设湖广按察使司按察使、驻扎长沙府。三月十九日,命湖广右布政,移驻长沙,管辖长沙、宝庆、衡州、永州、辰州、常德、岳州等七府及郴、靖二州。四月,由于明确了管辖范围,偏沅巡抚周召南疏报,岳州、长沙、宝庆、永州等十二府州共开垦土地一千二百一十二顷三十六亩。湖广巡抚刘兆麟疏报,安陆、荆州等十府州陆续垦田一千八百零七顷四十五亩。清初垦田的迅速发展,与划分辖地直接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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