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敕封琉球國
| 事件經過:
琉球國,位於臺灣東北,日本國南面海上,即今之琉球群島。自我國隋朝時建國。隋大業年間起,與我國往來頻繁。清朝初年,琉球國曾派遣使臣,請求册封。清廷也曾於順治十一年(1654)下册封詔書,然而,因當時沿海各省戰事頻繁,敕封使未能前往。而琉球國使臣則在福建滯留了八年,一行六十人。先後逝世四十餘名。康熙元年(1662)十月初四,清廷傳旨:“琉球國使臣,前來年久,殊為可憫,其賞賫者比前加一倍,以彼國貴重之物給與。”康熙二年,在琉球國使臣陪同下,清廷派張學禮為敕封使,赴琉球册封。康熙三年(1664)七月,琉球國中山王尚質派遣使臣至京,感謝敕封,貢獻方物。清廷按例宴賞。康熙七年(1668)二月,為方便琉球國使節來朝,康熙帝命福建總督、巡撫、重建柔遠館驛,為其來朝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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