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江南“奏销案”发

国度: 中国  

朝代: 清代

国君纪年: 清世祖顺治十八年

事件类型: 热门

开端时间: 1661年6月3日

终结时间: 1661年  

地点: 中国

江南“奏销案”发
事件经过:

  顺治十八年(1661)六月初三日,江南“奏销案”起。清初,江南赋役甚重,以苏州、松江等府为最;加之士绅“包揽,不无侵蚀”,往往旧赋未清而新赋已近,积欠常达数十万之多。清廷因战事频仍,财政窘急,严催征积欠之令。于是,江宁巡抚朱国治造册报部,皆列苏州、松江、常州、镇江四府和溧阳县绅钤之“抗粮”不交者一万三千五百余人,衙役人等二百五十四名,要求朝廷严提究拟。实际上,其中除确有官绅包揽侵蚀外,也有实欠未免者;有完而总书未经注销者;有实未欠粮而为他人影冒立户者;有本邑无欠而他邑为人冒欠者;有十分全完而总书以小怨反造十分全欠者,情形十分错综复杂。朱国治疏上,清廷批道:“绅钤抗粮,殊为可恶。”经刑部察议:现任官降二级调用,士绅黜革,衙役照章治罪。于是,四府一县之士绅被黜籍者达万余人,被逮者也有三千人,得免者无几,衣冠扫地,学校为之一空,有乡试方中而生员已革,有取中进士而举人已革。顺治十六年的进士第三名叶方霭,仅因欠银一厘即被降官,至民间有“探花不值一文钱”之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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