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李之椿复明案发

国度: 中国  

朝代: 清代

国君纪年: 清世祖顺治十四年

事件类型: 热门

开端时间: 1657年3月

终结时间: 1657年  

地点: 中国

事件经过:

  顺治十四年(1657),李之椿、李元旦父子潜心经营的复明运动被清廷破获。李之椿,字大生,号组徕,扬州府如皋县人,明天启年间进士,弘光政权建立后升任尚宝司卿。弘光政权溃败后,他离官归里,积极从事复明运动。四年,他因参加赵云、李七领导的反清起义而被清廷鞫讯,两年后获释。出狱后,李之椿鉴于家乡一带抗清斗争逐渐走向低潮,远游闽西,后移居湖州,以求联络永历、鲁王政权和海上义师。不久,他受任永历政权招讨督师阁部,以浙江嘉兴、湖州一带为基地,从事复明和抗清活动。他为争取人心,将部下一人伪托明崇祯太子朱慈烺,并联络了故明永安王,韩王等原明宗室。李之椿的狮子李元旦官至鲁王政权御史。李之椿父子二人还广泛交结明朝遗老、遗民,并通过他们搜罗“党羽”,势力很快波及江南、浙江、山东、河南、陕西、湖广等省。李之椿还很重视武装,既联系海上义师、郧西夔东十三家军,又联络活跃在太湖流域的以钱应魁为首的义军。他多次派人给钱应魁送去空白札付,嘱其“招得好汉或有出力亲信”,促使钱应魁义军势力不断壮大,使清廷疆吏胆战心惊。顺治十四年,正当李之椿领导的复明运动渐趋高涨时,李元旦的家奴谢庭兰跑到京师向清廷告发此事,李之椿父子及一些重要骨干被捕。李之椿在狱中表现坚强,视死如归,后绝食而死。李元旦等四十八人于十六年三月被解至南京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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