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順治削奪濟爾哈朗權勢
| 事件經過:
濟爾哈朗是清太祖努爾哈赤侄兒,自幼隨其南徵北戰,戰功卓著,被封為貝勒,參議朝政。清太宗皇太極時,又被封為和碩鄭親王。順治帝即位之後,濟爾哈朗和多爾袞為兩攝政王。但多爾袞為了獨攬朝政大權,擴大自己的勢力,於順治五年(1648)二月羅織十餘條罪狀,將濟爾哈朗親王爵位革去,降為多羅郡王。順治帝親政後,濟爾哈朗得到了沉冤昭雪,並被晉封為叔和碩鄭親王,還得到了一切朝賀謝恩皆免行禮的待遇。但他仍不滿足,在朝廷對多爾袞的一片責駡聲中,又企圖以元老重臣的身分把持朝政大權,甚至命諸司衙門都要把奏章先送他省覽。他還在順治帝面前喋喋不休地講述努爾哈赤、皇太極與諸王貝勒討論朝政得失的事跡,要順治帝效法。但是,順治帝剛剛解决了多爾袞的擅權之患,豈容再出一個攝政王?順治九年(1652)正月三十日,順治帝毅然作出决定:以後大臣的一切奏章全部要呈遞皇帝,不許再送交和碩鄭親王濟爾哈朗。從此後,順治帝就一直將治理國傢的大權緊緊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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