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廣州商團叛亂 Canton Merchant Volunteers

國度: 中國  

朝政: 北洋政府

事件類型: 軍事

日期: 1924年   十月

地點: 廣州

參與者: 陳廉伯

事件經過:

  10月,廣州商團叛亂
  
  存在時間為1912年到1924年。廣州商團成立於1912年,最開始是廣州商民維持社會治安、保護商傢生命財産安全的自衛武裝。1919年匯豐銀行廣州分行買辦陳廉伯接任商團團長後,廣州商團實力不斷擴充,政治傾嚮日趨保守,逐步演變為買與孫中山革命政府對抗的武裝力量。1924年國共合作聯合戰綫建立後,陳在香港英國殖民當局支持下大肆攻擊孫中山的革命政策,煽動商民對抗革命政府。5月底陳等在廣州召集廣東全省商鄉團聯防會議,成立由陳廉伯任總長、鄧介石、陳恭受任副總長的“廣東省商團軍聯防總部”,企圖以商團武力推倒孫中山的革命政府,另組“商人政府”。8月11日廣州革命政府扣留了商團私運的大批軍火,並揭露商團頭目的陰謀。陳廉伯以“扣械”事件為反對孫中山革命政府的藉口,大造反孫反共輿論。8月12、15日商團軍代表兩次嚮大元帥府請願,要求發還扣留的軍火;8月22日後更驅使佛山及廣州等埠商民罷市、拒收政府紙幣、拒不納稅;聯防總部遷到佛山後又命令各屬商鄉團來省作亂。孫中山對陳廉伯操縱廣州商團進行的謀叛活動,一度采取嚴厲措施:8月12日接見商團請願代表,指出陳等顛覆政府的罪證,勸商團同人猛省;15日指令商團代表靜候政府解决“扣械”問題,20日派鄧彥華赴商團總部,進一步揭露陳的圖謀,曉諭發還“扣械”辦法;陳等煽動的罷市事件發生後,命省長廖仲愷下令通緝陳廉伯、陳恭受,抄沒兩陳之傢産,並接見商團代表嚴令立即取消罷市;在軍政聯席會上主張武力製止罷市和嚴辦商團,並於會後發佈飭商民開業令。當英國當局支持商團作亂和對革命政府進行武力恐嚇與干涉時,孫於9月初發表《為廣州商團事件對外宣言》、《緻麥剋唐納電》,予以強烈抗議和譴責。然而,當時國民黨中央和革命政府內部對處置商團態度並不一致。孫於9月13日赴韶關督師北伐後,又對廣州商團采取容忍態度。9月15日陳廉伯、陳恭受通電表示擁護孫大元帥和廣州革命政府後,孫於19日令省長公署取消對兩陳的通緝令,發還其傢産。後孫又令範石生、李福林等在商團繳足北伐經費、改組立案後,可辦理發還一部分“扣械”。10月初商團頭目為索還團械準備發動第二次全省罷市時,孫仍諭大本營秘書處緻函商團,曉諭政府發還團械辦法及誠意,10月9日又令鬍漢民、李福林等依李所擬辦法發還團械。當晚李奉孫命令到黃埔軍校運回槍支4000多桿、子彈12萬多發,於次日中午在廣州西濠口交商團代表收領。商團軍領械後即屠殺雙十節遊行的民衆,發動武裝叛亂。事發後,孫在韶關多次電令蔣介石、廖仲愷、鬍漢民、許崇智等火速平定商團叛亂,還令北伐軍一部回師廣州戡亂。10月15日革命政府軍隊攻占西關商團總部,商團軍潰散。革命政府又消滅商團軍殘餘,並依孫的命令通緝陳廉伯等首惡分子10多人。至此,廣州商團叛亂被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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