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於七起義
| 事件經過:
於七,本名小喜,又名孟熹,山東棲霞縣人,清初膠東農民抗清鬥爭的著名領袖。順治五年(1648),他以棲霞縣東七十裏的鋸齒山為根據地,聚衆抗清。於七一方面經常率軍出擊騷擾清軍,另一方面又“割富濟貧”,除暴安良,打擊當地豪紳地主,得到登州地區農民群衆的熱烈支持,成為當地實力最強的一支農民起義軍,被清統治者稱之為“諸寇冠”。登州知府張尚賢自知無力剿滅,被迫采取招撫政策,授於七為棲霞縣把總。於是,於七利用合法身份廣泛交結各階層人士,暗中組織力量,以圖大舉。經過十餘年的努力,於七在寧海州(今牟平縣)、墨縣和海陽縣建立了三個據點,勢力不斷增強。順治十八年春,按察使宋琬侄赴兵部首告於七和其叔交結,圖謀不軌,使清廷大為震驚,急令官兵往捕於七。十月,在於七的領導下,各據點同時發難,登州府屬各縣瞬間也舉起了抗清大旗。他們攻福山,圍文登,“焚劫八邑”,給清軍以沉重打擊。康熙元年(1662)春,清兵雲集,圍困鋸齒山。於七團结軍民,身先士卒,驍勇善戰,給義軍以極大鼓舞。他們堅守四個月後,突圍入海,於七下落不明。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