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刘宗周绝食殉明
| 刘宗周绝食殉明
事件经过:
刘宗周,字起东,明崇祯年间曾任顺天府尹、都察院右都御史等职,后被罢官在家乡浙江绍兴讲学。顺治元年(1644)五月,弘光政权建立后,他曾上疏小朝廷,希望有所作为,但为奄党马士英所逼,愤而辞官,归隐田园。次年五月清兵破南京前,马士英挟持弘光太后到杭州,议立潞王朱常淓监国。刘宗周虽然反对马士英,但为保存明朝社稷,写信给缙绅祁彪佳等人,要他们到杭州议战守事宜。可是,潞王为清军的铁蹄声吓破了胆,六月十三日开杭州城门降清。十五日中午,刘宗周在就餐时得知此消息,放声大哭说:“此予正命时也!”开始臣床绝食。两天后,他接受诸生张应烨的劝告,迁居城外水心庵,遣人寻访黄道周,共商扶明抗清大计,同时少进饭食。十九日,他听到绍兴通判同当地绅衿降清的消息,感到复明愿望十分渺茫,正式开始绝食。清军统帅博洛捎书劝降,刘宗周不屑一顾,只愿殉明。闰六月初八日,刘宗周在绝食近二十天时停止了呼吸。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