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清廷下詔修《明史》
| 事件經過:
順治二年(1645),清廷下詔纂修《明史》,以內三院大學士洪承疇、馮銓、範文程、剛林等為總裁官,以學士詹霸、寧完我等為副總裁官,並選取纂修、收掌及滿、漢字謄錄等官。但是,當時明朝滅亡不久,檔案史料散失極多,實錄也很不全,明熹宗天啓實錄就是缺天啓四年紀事,天啓七年六月及崇禎一朝事跡俱缺。這就給纂修《明史》帶來很大睏難。為此,大學士剛林在順治八年二月嚮清廷提出建議,以重金購求天啓、崇禎實錄以及邸報、野史、外傳等書籍。但由於當時清廷忙於進行統一全國的戰爭,無暇顧及此事。修史的條件既不成熟,自然也就無成績可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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