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成立
| 事件經過:
7月,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成立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簡稱國府,是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的中央政府機構與最高行政機關,成立於1925年7月1日,終止於1948年5月20日。在1925年至1928年之間,與北京的北洋政府相互對峙。在1928年北伐統一之後成為唯一代表中國的合法政府( 至197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席位止 )。1937年至1945年起帶領中國進行抗日戰爭,而於1941年珍珠港事件之後開始與美國、英國等同盟國共同對抗軸心國。1948年5月20日蔣介石依循《中華民國憲法》就任行憲後第一任總統,國民政府即改組為總統府,國民政府主席一職也改為中華民國總統,開始進入憲政時期。但在習慣上,之後以中國國民黨為主體的中華民國政府,仍經常被稱為國民政府,現在特指遷往臺灣的中華民國政府也就是臺灣政府。
廣州國民政府(1925-1926)
袁世凱死後,軍閥割據,南方各省逐漸脫離北洋政府。1918年7月,雲南和兩廣人士退出國會,在廣州成立了廣州軍政府,形成南北對峙。1925年孫中山應馮玉祥之請,北上商討國是,不料肝炎復發病逝北京。為了統一全國,中國國民黨政治委員會决議籌組國民政府,於1925年7月1日在廣州正式成立,采取委員製,以汪精衛為主席;並設置軍事委員會,以蔣介石、汪精衛、譚延闓為常務委員,汪精衛為兼任主席,並取消各地方部隊名稱,統一稱作國民革命軍,計劃北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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