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成都血案發生
| 事件經過:
宣統三年(1911)七月初七日,新任四川總督趙爾豐應四川保路同志會所請,奏報清廷鐵路暫歸商辦,未獲批準。四川民衆的反抗情緒更高,抗糧抗捐活動遍及各縣。清廷電令督辦粵漢、川漢鐵路大臣端方帶兵入川,並命趙爾豐嚴厲鎮壓保路活動。初十日、十二日,趙爾豐又兩請清廷同意商辦,緩和民憤,清廷依然不允,嚴責趙爾豐彈壓。七月十五日,趙爾豐以談判為名,誘捕四川咨議局議長蒲殿俊、保路同志會會長鄧孝可、股東會會長顔楷等十一人。成都民衆聞訊,齊集總督衙門,人員逾萬,請求釋放被捕川紳。趙爾豐下令開槍,殺害請願民衆三十二人,傷數百人,造成駭人聽聞的成都血案。此事激起四川民衆的極大憤慨,紛紛拆毀電綫,沿途設卡斷絶官府通訊往來。十六日,同盟會會員竜鳴劍、王天傑等組織保路同志軍攻打資州,哥老會首領秦載賡、侯寶齋率民團數萬,亦與保路同志軍進圍成都,附近州縣農民武裝雲集響應,圍城人員不下二十萬。清廷命湖廣總督瑞澂派兵入川,在成都城外與同志軍激戰。十八日,成都城外同志軍為清軍所敗。但此刻整個四川沸騰,各地保路同志軍揭竿而起,展開了武裝反清革命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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