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中國話劇創始人之一王鐘聲就義

國度: 中國  

朝政: 清代

國君紀年: 愛新覺羅溥儀宣統三年

事件類型: 熱門

開端時間: 1911年十月13日

終結時間: 1911年  

地點: 中國

事件經過:

  宣統三年(1911)十月十三日,中國話劇創始人王鐘聲英勇就義。王鐘聲,浙江上虞人,生於光緒八年(1881)。他於光緒二十四年(1898)到德國得來伯大學學習法律,獲學士學位。光緒三十二年(1906)學成回國後,先後在湖南、廣西任教,在此期間加入同盟會,並因抨擊清政府假立憲,宣傳革命,均在短期內去職。光緒三十三年(1907)王到上海,結識了馬相伯等社會名流。他認為“中國要富強,必須革命;革命要宣傳。宣傳的辦法,一是辦報,二是必良戲劇”。從此捨棄自己原有專業,投身戲劇界。在馬相伯等贊助下,他組建了中國國內第一個話劇團體春陽社,成為中國話劇的創始人之一。同年五月,中國留學生組成的春柳社在日本演出話劇《黑奴籲天錄》,影響波及國內。八月,王鐘聲領導的春陽社在上海也演出了《黑奴籲天錄》。這部話劇的演出雖有明顯的傳統戲劇程式的烙印,但卻是話劇在中國土地上的第一次登臺亮相,被視為話劇在國內演出的開端。王鐘聲除了組織劇社演出外,還創辦了一所培養新劇演員的“通鑒學校”,開了中國創設專業戲劇學校的先河。後因他演出《秋瑾》、《徐錫麟》、《愛國血》、《官場現形記》等鼓吹革命、揭露清政府腐敗統治的新劇,深遭清嫉恨,被解回原籍。辛亥革命期間,他參與了上海光復的武裝鬥爭,在陳其美部下任參謀。不久,他前往天津,與京津一帶同盟會會員暗中運動起義。宣統三年(1911)十月十二日,他被直隸總督陳夔竜逮捕。在法庭上,王鐘聲指出:清廷已諭下大開黨禁,不得擅以嫌疑捕人。軍法官被駁得理屈詞窮,最後竟以行營拿獲姦細律將其判處死刑。就義前王鐘聲高呼“驅逐韃虜,光復大漢”等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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