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同盟會中部總會成立

國度: 中國  

朝政: 清代

國君紀年: 愛新覺羅溥儀宣統三年

事件類型: 熱門

開端時間: 1911年六月6日

終結時間: 1911年  

地點: 中國

事件經過:

  宣統三年(1911)閏六月初六日,宋教仁、陳其美、譚人鳳等在上海成立中國同盟會中部總會。湖南、江蘇籍的同盟會會員譚人鳳、宋教仁、趙聲、居正等與孫中山長期偏重在華南、西南發動起義的方略相左,認為西南邊陲即便舉義成功,也難引起全國震動,主張改變發難地區。宣統二年(1910)四五月間,他們在日本東京集會討論,宋教仁提出:“在中央革命為上策,然運動不易;其次為長江流域;邊地實下策也”。與會者大多認為在長江流域發動革命的中策比較現實可取,遂推譚人鳳召集十一省區同盟會分會會長開會磋商。會上宋教仁提議“組織中部同盟會以謀長江革命”,主張在長江中下遊各省同時並舉,建立革命政權,然後北伐。譚人鳳要求采取“事權統一,責任分擔”的行動計劃。會後,譚人鳳到香港,嚮黃興陳述成立中部總會的計劃,得到黃興首肯。宣統三年黃花崗起義失敗後,譚、宋等人更急謀長江中下遊起義,於閏六月初六日,在上海正式成立同盟會中部總會。會議發表宣言,認為以前革命的失敗,在於同盟會“有共同之宗旨,而無共同之計劃;有切實之人才,而無切實之組織”。中部總會將“奉東京本會為主體,認南部分會為友邦”。“機關製取合議,救偏僻,防專製”。“中部總會不設總理”,“虛位待賢”,以譚人鳳、宋教仁、陳其美等五人為執行部長。居正負責湖北的工作,焦達峰負責湖南的工作。中部總會成立後積極推動了長江各省的革命活動,特別是促成了湖北省文學社和共進會兩革命團體的聯合與起義方案的製訂,為武昌起義創造了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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