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憲友會成立
| 事件經過:
宣統三年(1911)四月,咨議局召開聯合會第二次常會,與會者商議了組織全國性立憲派政黨一事,推定黃為基、雷奮、張國溶、徐佛蘇等人草擬章程、政綱,並定黨名為憲友會。五月初六日,在鬆筠庵召開發起會。初八日,憲友會在北京湖廣會館成立。該會“以發展民權,完成憲政為目的”。具體政綱有六條:一、尊重君主立憲政體;二、督促聯責政府;三、釐理行省政務;四、開發社會經濟;五、講求國民外交;六、提倡尚武教育。該會設常務幹事三人,經投票選舉,由雷奮、徐佛蘇、孫洪伊擔任,另有文書員二人,會計員二人,庶務員二人,調查員八人。總部設在北京,各省陸續設立支部,以湖北、湖南、江蘇、四川、福建、江西、直隸、山東等省聲勢最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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