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立宪派发动第三次请愿
| 事件经过:
宣统二年(1910)五月,由国会请愿同志会发动的第二次请愿失败后,在京请愿代表即举行会议,决定扩大请愿代表团的组织,打破原来以咨议局议员为限的界线,吸收各界团体参加,选派专员往各地游说联络,鼓动更多的人在请愿书上签名,预定在宣统三年初举行第三次大请愿。七月,各省咨议局头面人物在京召开联席会议,成立咨议局联合会,决定将请愿提前的资政院开议期间发动,遂加快了活动。他们一方面奔走于各省督抚门下,请封疆大吏联衔上奏;一方面函催各省各团体加紧请愿签名活动,并于八月组成请愿代表团到京。八月末九月初咨政院开议前后,各省代表团已经陆续到京,号称代表在请愿书上签名的一百万人。九月,将请愿书交资政院。请愿书谓“时局骤变,惊心动魄者,不一而足”,外而“日本遂并吞朝鲜,扼我吭而附我背,俄汲汲增兵窥我蒙古,英复以劲旅捣藏疆,法铁路直达滇桂,……德、美旁观,亦思染指”;内而“各省饥民救死不赡,铤而走险”,若不于宣统三年召开国会,“则全局瓦解”。九月二十日,资政院议决将请愿书上呈。二十三日,由东三省总督锡良领衔,共十八个总督、巡抚、将军、都统联署的奏折又到京。清统治者感到国内革命风声日紧,危机四伏;各省咨议局、绅、商、学界再三请愿;现督抚又联名电奏,若仍胶执九年预备成见,必陷入被劫。遂于十月初三日发出谕诏,宣布将九年预备立宪之期缩为五年,并称“年限一经宣布,万不能再议更张”,令各省请愿代表“即日散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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